組 織 簡 介
民國38年臺灣省的義警開始編組,至43年奉令脫離警察體制,納入民防體系,51年再奉行政院核定:義勇警察歸還警察體制,並令飭臺灣省警務處通令全省各縣市之警察局加強組訓工作,以充實地方警衛力量,56年,臺灣軍管區司令部,對義警之協助動員,已有深刻認穢,經呈奉國防部同意意劃撥31歲至37歲後備士兵納入義警編組。 臺北市警察局於56年7月24日,召開義警組訓協調會議,邀請團管區、民防指揮部、市府兵役科等單位,研討有關後備士兵劃撥為義警問題。8月12日召開義警編組會議,11月20日專案編列預算,報請市府核撥義警組訓及服裝等費用。12月21日召開義警編組訓練會議。12月30日召開製定義警服裝及佩件之規格。至此臺北市義勇警察大隊之編訓準備工作,業已全部完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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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義勇警察大隊於民國57年3月18日完成編組正式成立,分局配置一個義警中隊,下設若干分[小)隊:大隊部設置兩個直屬中隊,女子中隊及交通中隊,並設五個業務組,員額二千一百人,至民國77年增至四千二百人,民國78年將交通中隊劃出成立義勇交通服務大隊,80年台北市行政區調整,警察分局由十七個縮減為十四個,義警中隊也縮編為十四個,及一個女子中隊,員額為三千五百人。
民國87年6月臺北市政府函發「建立全國社區治安維護體系─守望相助再出發推行方案」,以里及派出所為核心,成立里巡守隊,本大隊義警同仁即積極參與里巡守隊工作,同時部份中隊也成立「義警巡守隊」,為社區里鄰維護治安,防範犯罪。
學校護童專案也是重要勤務之一,部份中隊依轄區特性在學校週邊交通路口,維護學童上下學安全。深獲在校師生及家長讚譽。30多年來,隨著社會的變遷,義勇警察所扮演的角色略有不同,但服務市民的熱忱卻始終不變。
民國90年12月6日,立院通過民防法及91年12月18日公(發)布民防團隊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。依民防法第四條,民防團隊採任務編組,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應編組民防總隊,下設各種直屬任務(總、大)隊…,本大隊於民國92年7月正式納編為臺北市民防總隊義勇警察大隊,並於九月完成整編基本訓練。
民國97年依據內政部函文修正編組:臺北市義勇警察大隊下設14個區大隊及婦幼直屬大隊,下設若干中隊,經修正後計有市大隊1個、區大隊14個、直屬大隊1個、中隊80個及若干分隊、小隊。
我義警團體協助警方,維持社會治安,是義警工作之基本目標,目前義警已推動的且長期性工作項目有下項各項,如:
(一)主要任務:
(二)其他任務:
組織系統表 |
臺北市政府 │ |
臺北市政府警察局(民防團隊) │ |
臺北市義勇警察大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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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幼直屬大隊 |
大 同區大 隊 |
萬華區大隊 |
中山區大隊 |
大安區大隊 |
中正第一區大隊 |
中正第二區大隊 |
松山區大隊 |
信義區大隊 |
文山第一區大隊 |
文山第二區大隊 |
南港區大隊 |
內湖區大隊 |
士林區大隊 |
北投區大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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