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  織  簡 介

民國38年臺灣省的義警開始編組,至43年奉令脫離警察體制,納入民防體系,51年再奉行政院核定:義勇警察歸還警察體制,並令飭臺灣省警務處通令全省各縣市之警察局加強組訓工作,以充實地方警衛力量,56年,臺灣軍管區司令部,對義警之協助動員,已有深刻認穢,經呈奉國防部同意意劃撥31歲至37歲後備士兵納入義警編組。
臺北市警察局於56年7月24日,召開義警組訓協調會議,邀請團管區、民防指揮部、市府兵役科等單位,研討有關後備士兵劃撥為義警問題。8月12日召開義警編組會議,11月20日專案編列預算,報請市府核撥義警組訓及服裝等費用。12月21日召開義警編組訓練會議。12月30日召開製定義警服裝及佩件之規格。至此臺北市義勇警察大隊之編訓準備工作,業已全部完成。


臺北市義勇警察大隊於民國57年3月18日完成編組正式成立,分局配置一個義警中隊,下設若干分[小)隊:大隊部設置兩個直屬中隊,女子中隊及交通中隊,並設五個業務組,員額2,100人,至民國77年增至4,200人,民國78年將交通中隊劃出成立義勇交通服務大隊,80年台北市行政區調整,警察分局由17個縮減為14個,義警中隊也縮編為14個,及1個女子中隊,員額為3,500人。

相片集:『義警走過40年之回顧』相片珍藏。

民國87年6月臺北市政府函發「建立全國社區治安維護體系─守望相助再出發推行方案」,以里及派出所為核心,成立里巡守隊,本大隊義警同仁即積極參與里巡守隊工作,同時部份中隊也成立「義警巡守隊」,為社區里鄰維護治安,防範犯罪。

學校護童專案也是重要勤務之一,部份中隊依轄區特性在學校週邊交通路口,維護學童上下學安全。深獲在校師生及家長讚譽,但隨著學校志工及導護媽媽的出現,也慢慢退出護童勤務。50多年來,隨著社會的變遷,義勇警察所扮演的角色略有不同,但服務市民的熱忱卻始終不變。

民國90年12月6日,立院通過民防法及91年12月18日公(發)布民防團隊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。依民防法第四條,民防團隊採任務編組,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應編組民防總隊,下設各種直屬任務(總、大)隊…,本大隊於民國92年7月正式納編為臺北市民防總隊義勇警察大隊,並於九月完成整編基本訓練。

民國97年依據內政部函文修正編組:臺北市義勇警察大隊下設14個區大隊及婦幼直屬大隊,下設若干中隊,經修正後計有市大隊1個、區大隊14個、直屬大隊1個、中隊80個及若干分隊、小隊。

我義警團體協助警方,維持社會治安,是義警工作之基本目標,目前義警已推動的且長期性工作項目有下項各項,如:

(一)主要任務:
     1. 協助警方防竊、防盜。
     2. 協助擔任一般警戒勤務(值班、備勤、警戒等勤務)。
     3. 協助執行一般警察勤務(巡邏、守望、防竊、順風專案等勤務)。
     4. 協助重大及重要治安事故之民力支援及調度。
     5. 全民防衛萬安演習協助執行交通管制與疏散避難勤務。
     6. 協助災害救助工作。
     7. 其他臨時指派勤務。

(二)其他任務:

     1. 每年春節期間實施「加強重要節日維護安全工作」。
     2 .義警社區巡守隊勤務。
     3. 配合政府實施政令宣導。
     4. 選舉時協助警力不足,維護投開票所秩序服務工作。
     5. 協勤任務(專案勤務)。
     6. 其他社會服務工作。(捐血活動、燈會、民俗活動…等)
組織系統表
臺北市政府
臺北市政府警察局(民防團隊)

臺北市義勇警察大隊
婦幼直屬大隊
大同區大隊
萬華區大隊
中山區大隊
大安區大隊
中正第一區大隊
中正第二區大隊
松山區大隊
信義區大隊
士林區大隊
北投區大隊
文山第一區大隊
文山第二區大隊
南港區大隊
內湖區大隊